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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网赏兰,读到了几则有关云南、贵州兰友的名兰被盗的消息。兰姿迷人、价值百万的名兰被盗,既使失主痛苦不堪,也叫其他兰友触目惊心!
我莳养兰花17年,虽然不请保安员、不设防盗墙、不养看家狗、不置报警器,但是没有丢失过一苗兰花。我的兰花之所以17年来没有丢失过一苗,就因为采用了三种兰花防盗奇法。
之一是“隐姓埋名”法。17年来,我尽管连年买兰、连年植兰,却从不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载体上署真名、告实姓张扬自己和自己拥有的奇兰异蕙,也不会在兰花交易市场上和兰花博览活动场所通过口耳相授的形式把自己的“大惊大喜”告诉给兰友。叶态美,美在自己的眼里;花儿香,香在自己的心里。因为如此“财不露白”,所以不会“引鬼入材”。
之二是“疏于防范”法。我养兰、赏兰,一般都不偷着养、偷着玩。17年来,我始终把新购进的下山生草种植在家门前的大路边。动脚可踏、伸手可采的“烂草”,每一天都在树枝和竹梢搭成的简易荫棚里面对着南来北往的行人生长。在“好花不乱栽、好草不乱放”的潜意识里,人们都认为我那些长在“光天化日”之下并且触手可得的兰花,一定不是奇花异草,所以好花天天长、奇草年年发,也不会引起盗贼的注意。采用“疏于防范”法时,我唯一不让人觉察到的活路是神不知、鬼不觉、东一苗、西一株地把叶艺特征明显、花艺表象突出和进化潜力巨大的希望草挪走,移植到安全系数高、生长环境好的“深闺”里面去莳养。所以生草连年种,精品连年挑。
之三是“亲疏有度”法。17年来,我一直牢记“亲贤臣,远小人”的古训,只与诚实守信、兰德高尚的“神差”交流,不跟“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鬼使”联宜。因此杜绝了“兰友”吃兰友、“名人”害名人(如指使他人盗窃兰草之后低价购进名品等)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兰花被盗,一般缘于两种原因:一是兰主过分张扬自己价格昂贵的奇花异草,引起了盗贼的注意;二是疏于防范或“防范过当”,使盗贼对兰主明盯暗偷。要使兰花安全“越冬”、安心“度夏”,永保风姿和神韵,就应该秘而不宣地采用“隐姓埋名”法、“疏于防范”法和“亲疏有度”法。
------ 贵州省赫章县 赵勇多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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